一、工作依据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21号)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涵政办网传〔2021〕17号)
二、工作目标
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街道宣教办、文体站、涵东派出所、社事办、卫计办、安监站、消防大队包涵东片等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形成工作常态化机制。
(二)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等突出风险。各社区、各部门要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
(三)提升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水平。要加大对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点场馆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街道文体站要加强对红色文物建筑的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健全文保单位特别是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强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文保单位物防技防水平。
(四)加强燃气安全综合治理。街道城建站要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涵东工商所要加强对城镇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安全附件的监督管理。交警中队包涵东片要加强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市场的准入与监督检查。街道统计站、宣教办、社事办、文体站、卫计办等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用气合同。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各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点、隔离点、定点医院、“三非人员”医学观察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重点岗位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六)加强“厂中厂”“集体出租厂”等消防安全治理。各社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厂中厂”“集体出租厂”的出租承租情况,及时更新企业名单和基础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七)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社区要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交警中队包涵东片、涵东工商所、涵东派出所要加大非机动车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涵东工商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监管。街道统计站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街道城建站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八)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各社区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街道城建站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通道清理行动。
(九)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治理。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督促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十)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涵东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综合执法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要加强“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
四、实施步骤
(一)部门自查。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7月8日前组织本行业、本社区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
(二)基层排查。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行业检查。街道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本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涵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各社区、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