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情况
(一)全面深化审批领域改革,助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坚决防止出现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情形。具体工作如下
1.统一受理要件。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需提供企业环评文件1项,排污许可证核发需申请表和承诺书2项。降低环评审批材料要求,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共审批环评51件,核发排污证98件。
2.统一审批时限。报告表的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事项均为即办件。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网上备案即可。
3.统一排污权指标取得方式。对实行排污权交易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调整管理方式,不要求建设单位在环评审批前取得,要求建设单位在投产前取得即可。
4.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等民生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符合《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八条措施的通知》(莆环保函[2021]3号)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莆环保〔2022〕89号)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2023年共有22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5.优化审批服务质量。专人对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尤其重点、重大项目,全过程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审批、排污权调剂购买、排污许可核发等工作。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1.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组织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开展环境执法实务培训,围绕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进行解读,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集体审议等各个关键环节入手,着重介绍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行为瑕疵,解析行政规范执法要点及应对方法。同时,紧贴一线执法检查实际,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答疑解惑,帮助执法人员更全面深入理解执法要点。
2.加强信息公开,推行阳光执法。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将处罚依据、被处罚主体、处罚结果等执法信息和内容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官网违法曝光台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处罚案件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制,立案审查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2023年1月至12月,共按要求,在网上公开28件行政处罚案件。
3.实行信用修复制度,助力处罚顺利执行。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处罚信息上报莆田市公共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莆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将处罚对象履行行政处罚情况与其信用挂钩,促使其及时履行处罚义务,并在修复网站上提交修复材料。同时组建微信工作群,协助企业办理相关信用修复工作。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2023年,共排查企业69家,出动152人次,发现隐患34个。相关隐患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指导督促我区企业备案满三年或接近三年的应急预案及时修编并备案。今年以来,共受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9家。
加强环境安全宣传,提高业主环境安全意识。 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宣传机会,组织人员通向辖区内企业业主、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等,努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参与了4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对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验,检查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我局加大信访调处 力度,对收到的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起重信重访、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件及时现场督导。
落实生态环境信访值班值守和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格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联动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涵环保内〔202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涵环保内〔2021〕15号)、《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化解领导带案下访工作机制>的通知》(涵环保内〔2023〕2号)等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高重复投诉举报件等疑难案件的化解能力。
配合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开展信访后督查与领导带案下访工作,积极消除、化解积案。对于依程序办理后仍反复投诉的信访件,深入了解信访诉求,对不合理的诉求强化调解,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2023年,我局共接信访投诉736件,其中12345平台受理639 件,12369平台41件(微信34件,网络2件,来信4件,电话1件),本单位来信1件,来访1件,市转投诉件54件,信访办结率100%。对每一起信访件都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按时办结率达100%。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境满意率。
二、存在不足
1.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仍然还有一部分公务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重大复杂矛盾调处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思维模式也有待改变和提高。
2.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较少,执法任务繁重,政策限制或者财政预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供调配的专职执法人员数量明显偏少。但是其所承担的执法工作任务却十分艰巨。人员编制与执法任务之间的失衡,无疑给实际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一是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活动,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体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的普法,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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