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近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利局联合印发了《莆田市涵江区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地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守住人民饮水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利局联合印发了《莆田市涵江区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涵江打下坚实基础。”的指导思想。确定了“持续强化系统治理;持续加强风险管控;持续推进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0年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到100%,Ⅰ~Ⅱ类比例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提出了科学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源涵养及环境问题整治、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强化水源地环境日常监管等6项主要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区直有关单位及乡镇的工作职责。
(三)保障措施。为有序推进各项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指标如期实现,《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科技支撑、提倡全民参与等五个层面提出了保障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