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亚玉申请名下坐落涵江区梧塘镇松西村泗营18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用[1992]字第038454号,使用权面积为80.6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补办登记。
其四至是:
东:以自墙外脚线及埕外沿为界,界外为村道。
西:与刘振涵宅共墙,以墙中心线为界,J4-J5以界址点连线为界,界外为为埕地。
南:以走廊外基距4.00米埕地为界,界外为村道。
北: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砖埕。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人有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产权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上报补办不动产权证,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属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0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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