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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禹(羽)因保管不善,将 荔集用(1995)第1573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春羽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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