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自觉执行“一户一宅”,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用(2000)字第110684号,土地使用者林宗贵,对其名下坐落涵江区大洋乡坂洋村汀沶34号,其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用(2000)字第110684号,用地面积142.20㎡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宗地四至:
东:以自墙外角线为界,界外邻山地。
西:以自墙外角线为界,界外邻埕。
南:以自墙外角线为界,界外邻杂地。
北:以自墙外角线为界,界外邻山地。
以上公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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