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4--329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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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亩)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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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涵江区惠农林木收储有限公司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涵江区涵江区白沙镇洋顶村 |
350303106212JE00029 |
192.9 |
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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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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