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林申请自觉执行“一户一宅”,自愿放弃其名下坐落于江口镇新墩村2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建(1995)字第153088号,用地面积89.99m2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宅基地现已收归江口镇新墩村村集体,现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
宗地四至:
东:以墙中心线为界,界外为李金川住宅。
西: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村道,村道外为李文住宅。
南:以自墙外脚线、1.55m走廊外沿线为界,界外为村道。
北:以0.5m滴水线外沿线为界,界外为埕地。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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