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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耀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莆市房权证涵江区字第HJ35042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登记,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国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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