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户主陈庆林向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翻建),该宗地面积140.5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8.65平方米,于2024年基建一座3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坐落为:涵江区梧塘镇东南村东珠291号,根据《涵江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用地审批面积为130平方米,超出审批面积10.5平方米不予以确权,建筑面积为338.65平方米。
宗地四至:
东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南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通道。
西至:以自墙外脚线距1.45米通道为界,界外为陈清泉住宅。
北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通道。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产权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属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
通告。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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