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文志持拆迁安置协议书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书》申请坐落于涵江区涵西街道前街巷186号502室、C129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本宗地为混合宗,宗地面积:684.76m²(佘文志分摊土地面积19.13m²),用途为住宅。
宗地四至:
东至:以墙外皮为界,界外为通道。
南至:以墙外皮为界,界外为保尾路。
西至:以墙外皮为界,界外为通道。
北至:以墙外皮为界,界外为前街巷。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产权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属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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