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自觉执行“一户一宅”退还给村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建(1995)字第329266号,原土地使用者严文廉(已故),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将房屋土地使用权继承给其儿子张春枝,现张春枝申请对其名下坐落涵江区大洋乡琼峰村莲池3号,其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建(1995)字第329266号,用地面积143.64㎡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宗地四至:
东:以自墙外角线距0.50m屋沿为界,界外邻旧宅地。
西:以自墙外角线距0.50m屋沿为界,界外邻空地。
南:以自墙外角线距2.20m走廊、滴水为界,界外邻空地。
北:以自墙外角线距0.80m滴水为界,界外邻旧宅地。
以上公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