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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福建省莆田市鸿辉机械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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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鸿辉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莆国用[2013]第N20134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登记,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福建省莆田市鸿辉机械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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