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薛桂芳申请其名下坐落于江口镇石狮村狮球,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用(1992)第289864号,用地面积为17.05 m2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登记。因房屋年久失修已倒塌,造成薛桂芳名下荔集用(1992)第289864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所确认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已灭失,现该宅基地使用权已上交归还江口镇石头狮村集体统一管理,该宅基地2010年已给本村村民薛德明基建,现为其屋前埕地。依原权利人薛桂芳申请,按规定对其名下坐落于江口镇石狮村狮球,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用(1992)第289864号,用地面积17.05 m2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登记,宗地四至:
东: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西:以0.7m走廊外沿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南:以墙中心线为界,界外为薛盛美住宅。
北: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上报遗失、注销登记审批,原证书上报注销。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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