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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薛桂芳)

来源: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0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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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桂芳 因保管不善,将荔集用(1992)第28986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桂芳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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