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房屋部分)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F2025090401

来源: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04 09:19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今有户主游文宗(权利人)向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房屋部分)首次登记手续,房屋座落涵江区涵西街道兴城街64号,结构:钢筋混凝土;层数:3;建筑面积:176.04㎡;用途:商住;产权来源:19957月集资联建。

现提交的产权来源凭证为:1、国有土地使用证2、集资合同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质量等级核验认证书5、分户图;6、身份证;7门牌证 8建安发票9、测绘报告

:涵江小商品批发城抽签分配店房有关规定,订购集资建造涵江小商品批发市场店房协议书,因权利人保管不善不慎失落,无法补办。

以上公告,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与上述权利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产权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若因此而遗留有关产权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9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