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户主柯天虎向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翻建)。根据涵江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及荔集建(1994)字第06877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该户于2023年翻建,审批用地面积为150㎡,三层总建筑面面积为450㎡,地坐落:涵江区白沙镇广山村新埕19号。本宗地实际用地面积143.31㎡,三层建筑总面积为404.83㎡,现按实际面积143.31㎡及总建筑面积404.83㎡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翻建)。
宗地四至:
东: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西: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埕地。
南: 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埕地。
北: 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埕地。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公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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