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登记档案遗失,刘重洲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1990)字第H00568号及房屋所有权证莆政房字第310370号申请补办不动产登记档案,现经调查,对宗地状况进行公告:
不动产坐落:涵江保尾街刘祠前29号
用途:住宅
宗地面积 : 48.95㎡(其中独自面积32.04㎡,分摊面积16.91㎡)
宗地四至:
东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公共巷;
西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公共巷;
南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公共通道;
北至: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公共通道;
上述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 年9月16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为其重新补办不动产登记档案确定权利人不动产权利。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9号
联系方式:0594-3296998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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