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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顺序号为H201003907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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