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愿退还给村集体,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闽(2018)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03644号,权利人为翁天柱,对其名下坐落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翁都36号,其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闽(2018)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03644号,使用权面积为114.44m2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宗地四至:
东:以自墙外外脚线为界,界外为通道。
西:以自墙外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南:与翁天柱住宅旧宅共墙。
北:以自墙外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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