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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吴文华)

来源: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8-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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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华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J0020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登记,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文华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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