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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欢镇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国欢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0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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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积极探索和开展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区建设,特转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涵政综〔2021〕12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为主体,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做好人居环境建设。

(二)全面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区建设,实现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品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是先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做好调研和规划。二是编制农房建筑立面图集,从七要素管控要求和室内部分4项基本要求进行编制农房立面图集,确保审批能用、管控管用。三是  

实现新建农房“带图审批 ”把按照农房立面图集规范建设列为村民新建农房审批前置条件。四是开展既有裸房专项整治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努力完成裸房整治。五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立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区级技术指导服务、督促考核等各项制度机制。

三、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欢镇相应成立“崇尚集约建房”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主责、镇村主抓、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培训,做好“两违”巡查管控。三是落实资金奖补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裸房整治资金筹措力度,统筹各项资金,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由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考评督查并通报,乡镇、个人,接受区纪检监察、效能等部门介入问责,并积极整改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入户宣传新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知识;组织村民代表参观学习先行地区,转变观念;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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