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发证,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国欢镇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涵国政〔2018〕13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7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莆市安办〔2018〕65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安办〔2018〕44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各项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稳步推进。
(二)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证和信息查询,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二、重点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强化措施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监督。要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通过开展广泛宣传、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上岗作业的危害,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必要性,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由镇安办牵头,会同国欢派出所、三江工商所、镇经开办、社事办、村建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制售假证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国欢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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