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下发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林业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建立健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现职能互补全力服务和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组织体系
建立“ 一林一警”。完善机制体系,落实“森林警长制”,全面建成覆盖乡、村二级林长体系的“一林一警”工作机制。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森林警长信息,同时在林长公示牌标注森林警长信息。
(二)密切联勤协作
一是乡派出所在乡林长办公室设立工作联络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有关工作推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打造智慧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形成“快处、快查、快办”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提高办案专业度。加大防范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特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联合成立专案组,协同查办案件。
三是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在高火险期加大巡查力度。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火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
(三)抓好行刑衔接
大洋自然资源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派出所通报,大洋派出所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大洋自然资源所可将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行政案件情况向大洋派出所通报,大洋派出所可将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情况向大洋自然资源所反馈。
四、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肖铭敏
联系电话:130038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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