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夯实涉林基层基础要素,落实“一林一警”,完善“森林警长+护林员”网格化工作机制。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大联防,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4.加大林区巡逻防控力度,科学安排警务,提高林区见警率、管事率,增强威慑力、控制力;开展涉林涉险隐患排查促改工作,特别是涉林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好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加强社会监督。依托新闻媒体,全面开展“森林警长制”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更新完善林长制公示牌,添加警长的名单,切实落实“一林一警”,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品牌创建。辖区民警在推行“森林警长制”工作中,要结合各自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创建亮点品牌,培植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森林警长工作机制。
(四)强化信息报送。内勤民警要主动对接同级林长制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居每季度向乡警长办报送工作情况,年底报送全面任务落实情况。
五、政策解读人
政策解读联系人:施冬妹
联系电话:199595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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