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在全乡上下能有效迅速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区部署要求,从今年9月-12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四)严肃执纪问责。(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乡协调推进小组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进行严肃认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四)定期上报信息。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乡村委会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定期向乡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汇总报送本村清理整治情况(附件2、3表格)。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五)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及时移交乡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市级举报电话:市农业局举报电话:0594-2221858,市国土资源局举报电话:12336。
区级举报电话:区农业局举报电话:0594-3312185,区国土资源分局举报电话:12336
乡级举报电话:大洋乡政府举报电话:0594-306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