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制度》制定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放管服深入改革,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提高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包括以下这些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首席代表制度
3.首问责任制度
4.服务承诺制度
5.限时办结制度
6.AB岗位工作制度
7.一次性告知制度
8.窗口领导巡查制度
三、督查考评办法
(一)巡查采取领导坐班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领导坐班督查由分管领导或窗口负责人根据窗口领导坐班制度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重点巡查根据需要随机不定期进行;
(二)巡查应建立巡查台账,将每次巡查的情况详细记录(见附件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对每周的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巡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分别报送区效能办和服务中心督查室,特殊情况随时巡查随时通报。
(四)巡查结果作为窗口单位绩效考评、评选“红旗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红旗窗口”工作人员评选中予以相应加分;对违规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惩戒,有口头批评教育、警告并责令当场纠正,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