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涵江区2018年木兰溪、萩芦溪、龙江溪三大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提升我镇流域水质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建设宜居大洋,保护好母亲河一木兰溪、龙江溪、萩芦溪,加快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本次龙江溪、萩芦溪两大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从2018年6月22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1.召开全乡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6月30日已召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启动攻坚。各村(居)要迅速行动起来,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围绕水质攻坚目标及重点任务,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以现状主要污染问题导向为攻坚重点,进一步策划、实施治理项目,落实攻坚措施和资金人员保障。
2.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河道整治,建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民间董事会等积极参与管河、治河、护河,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全民参与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3.各村(居)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沿河受益企业积极捐资,多方筹措资金,为水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对本次“水质提升攻坚行动”镇里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按时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后的,根据各村(居)验收情况,予以资金补助。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第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10日前完成)
7月10日前,各村(居)要全面完成本辖区内河道沿线已建污水管道、河道排口、垃圾堆放点、河道淤积、“两违”侵占等情况的排查工作。
(1)排查本辖区内逐条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查清入河(海)排污口数量、所在位置、排放量、排污口性质(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服务业污水)等基本情况,逐河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全面排(核)查“小散乱污”企业。进一步排查摸底辖区内小化工、小印染、小电镀、小食品加工等严重污染流域水质的各类小作坊。
(3)全面排查辖区内餐饮服务业的污水排放情况(排放点、排放量)。根据区自来水公司提供的企业用水总量倒查企业污水排放量及排放情况(是否纳管)。
(4)排查畜禽养殖情况。各村(居)排查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个数、养殖种类及数量、位置等情况。
(5)排查侵占河道情况。摸清河道范围内“两违”、倾倒废土或弃渣、网箱养鱼及电鱼网鱼、瓜棚菜地等侵占河道情况。
(6)排查沿河河岸蓝线范围内历史垃圾堆放点情况。
(7)乡城建中队协调联系市水务集团8月底前完成城区已建雨、污水主干管完好率的排查摸底和疏通工作;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率、污染物消减效率、污水达标排放等排查工作。
第二、整治阶段(7月11日~9月30日)
采取控源截污、清障清淤、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等多种方式确保水质提升。各包片领导负责各村(居)攻坚行动期间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居)要围绕攻坚行动目标集中力量开展攻坚,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提升溪口河、梧梓河、塘头河三大流域水质。镇纪委攻坚行动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逐项督导、逐项验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1.控源截污
(1)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①围绕水质目标,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溪口河、梧梓河、塘头河三大流域及支流沿线居民集聚区污水全面收集处理,重点是城市绿心范围内大洋乡4个村(大洋村、坝头村、崇兴村、霞洋村)及沿河两岸100米范围内居民集聚区污水全面收集处理。7月5日前,各村(居)(4个村大洋村、坝头村、崇兴村、霞洋村)要全面启动“双管制、三收污”及三格式化粪池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生活污水全面收集,三格式化粪池加管网进污水厂,不漏一户。
牵头督促单位:环保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分管责任人:大洋村、坝头村、霞洋村黄金聪;崇兴村唐国飞)
②开展污水管网全面检查与建设行动。9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已建污水管网的检查与建设工作。
牵头督促单位: 住建局、环保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2)整治入河排污口
①7月20日前,各村(居)要根据所排查出的排污口情况,落实制定“一河一档一策”、“一口一策”,并负责开展整治工作。
牵头督促单位:环保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②9月底前,各村(居)按照“一口一策”,对建成区内居民入河排污口采取封堵、收集纳管措施进行整治;对集镇居民集聚区入河排污口采取封堵、收集纳管措施进行整治;农村居民生活污水采取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并对尾水进行收集纳管处置,没有污水干管的采取建人工湿地或集中建氧化池收集处理后排入田间或林地,直至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杜绝入河排放。由各村(居)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生活污水全面收集,三格式化粪池加管网进污水厂,不漏一户。
牵头督促单位: 环保站、村建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分管责任人:黄金聪)
③8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洗车场、市场、屠宰场、酒店、餐饮服务业、洗车场等排污口整治工作,由各村(居)负责对排污口进行封堵,督促业主自行处理达标排放或自行截污纳管。
牵头督促单位: 村建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3)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乡环保站加大对已审批畜禽规模养殖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面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视频监控,对超规模养殖、超范围养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无证排污、违法设置排污口、废水偷排或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律依法责令关闭。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开展畜禽养殖“反弹复建”专项整治,组织专门力量,对龙江溪4个村 “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进行常态化排查,对“反弹复建”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纳入“两违”处理,发现一家拆除一家,7月底前依法依规拆除已关闭畜禽养殖场。
牵头督促单位: 环保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2.清水补给
(4)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在7月10日前完成昆山、乾顶2个村权属化解工作,7月底完成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完成供地给市水务集团。
配合区水务局协调市水利局加大对城区内河的生态补水。同步构建木兰溪流域生态水网体系。实施太平陂右干渠-内河水系连通工程,加大对城区内河生态补水。
在6月底前,完成2坐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7月15日前完成2座水电站整改方案编制工作;11月底前,完成2作水电站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和在线健康安装工作。
牵头督促单位:村建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5)改善流域源头生态环境。加大木兰溪流域沿线桉树林、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力度,2018年底前完成流域沿线桉树林改造??亩,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亩,逐步提升林分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
牵头督促单位: 环保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7月10日前,要启动龙江溪、河道的清淤整治工作,不漏一条,9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督促单位: 环保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 各村委会
(三)稳定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村(居)要及时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分析,着力研究出台一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要对攻坚成效进行全面自评,分析成效和不足,于9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中期及年终攻坚行动总结书面报告镇党政办、河长办,镇纪委督查组要真督实查,对各村(居)攻坚行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问责”,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乡水利站。
三、实现五个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督查考评
3.强化问责机制
4.强化节水管理
5.强化工作机制创新
四、督查方式
(一)与各村主干沟通督查工作有关事项。
(二)现场查看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听取有关情况介绍,调取相关佐证材料。
(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交办,督促落实整改。
(四)撰写督查工作总结,对各村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