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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22-01-0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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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期间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

  为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朱局长为组长,谢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研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体人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我局相继出台了《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涵财购〔2021〕1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涵财购〔2021〕3号)的通知和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涵财〔2021〕60号)的通知,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与年度预算相衔接。坚持先有预算后有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区、乡镇(街道)管委会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加强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服务,畅通渠道 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守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聘请涵江区大涵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査工作股进行预审查,避免出现退回修改情况。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

  (五)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负总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本局各科室、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

  (六)加强重大领域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大领域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X”专项督查、安置房补差款清查等,不断推动财经制度的完善与规范。

  (七)强化规划落实并组织学习培训。结合工作特点,积极在财政局对外宣传栏及楼道电视屏幕滚动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财政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提供有力的支持。局领导班子和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更好地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服务。

  三、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98%干部达到本科文化,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是行政执法明显规范。在各类专项检查的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各类监督检查结果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行政审批项目明显精减。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的原则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制作成服务指南,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把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列为“最多跑一趟”清单事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列为即办事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列为窗口受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事项。

  四是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我局根据财政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满意度有了显著的提高。

  四、存在问题

  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些的不足。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财政部门作为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经费保障任务繁重,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采购执行过程还不够完善。一是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个别项目采购单位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业务不熟悉,对采购程序把握不准。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严谨,随意性较大。个别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不精准,年中调整及追加预算,随意性较大,采购的计划性差。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节约政府采购资金,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在中国政府采购、福建省政府采购、莆田市政府采购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树立法治意识、廉政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人员业务水平。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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