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更好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责任,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产出效益。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涵江区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主席令第28号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57号
3.《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发〔2018〕8号)
三、资金来源
市领导挂钩帮扶贫困村,在市级财政补助发展资金给予落实;其他村由区财政从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统筹安排落实。
四、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履行永久基本农田管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
2.补助标准:按照每年每亩60元标准。
五、落实措施
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补助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补助资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的使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柯清娟 联系电话:697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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