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8〕41号)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四、政策解读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进行补助 ,资助标准为第一档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档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第一档、第二档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分别大于或等于每年2000元和1000元的,分别按2000元和1000元的补助标准;第一档、第二档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低于2000元和1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