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开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区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鞋服类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各类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要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多产权厂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生产储存场所违规住人“三合一”现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缺失、消防通道堵塞、超量存储易燃易爆物品、违章搭盖、违章操作、违章动火动焊等问题。
(二)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性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和省、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重点排查整治8类情形(详见附件)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问题。
(三)开展沿街店铺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充分发挥所属“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作用,全面推动开展沿街店铺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房屋内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是否安装漏电保护等相关安全装置等问题。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切实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查出隐患、列出清单、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风险排查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37号)和省、市、区有关要求,针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4类整治对象和3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缺失、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封堵锁闭、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面、管道竖井防火封堵不到位、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风险情形,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点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住人、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同时大力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入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省、市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民族宗教厅《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22〕31 号)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电气线路老化或敷设不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用柴不按规定要求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全力防范各类宗教文物场所火灾事故。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