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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港开发区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来源:赤港开发区 时间:2022-09-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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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开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鞋服类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各类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要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多产权厂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生产储存场所违规住人三合一现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缺失、消防通道堵塞、超量存储易燃易爆物品、违章搭盖、违章操作、违章动火动焊等问题。

(二)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性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和省、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的居)民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重点排查整治8类情形(详见附件)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问题。

(三)开展沿街店铺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充分发挥所属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作用,全面推动开展沿街店铺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房屋内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是否安装漏电保护等相关安全装置等问题。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切实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查出隐患、列出清单、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风险排查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37号)和省、市、区有关要求,针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4类整治对象和3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缺失、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封堵锁闭、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面、管道竖井防火封堵不到位、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风险情形,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点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住人、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同时大力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入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省、市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民族宗教厅《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2231 )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电气线路老化或敷设不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用柴不按规定要求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全力防范各类宗教文物场所火灾事故。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99日前)。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当前季节火灾特点和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99日至930日)。围绕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强化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隐患集中攻坚,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类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消安委办将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101日至二十大开幕前)。消安委办组织对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全面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安保期间火灾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实落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方案有关要求以及区安办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网格力量要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强化对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末端排查治理,全面建设完善火灾防控立体体系。

(二)强化管控措施。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对辖区不放心的区域和场所进行梳理分析,分类建立底数台账清单和问题隐患清单,对于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安排专门力量落实死看死守,坚决杜绝场所带营业现象,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隐患。

(三)强化宣传培训。结合消防安全五进活动,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消防安全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将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纳入本地消防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企业志愿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点整治的8类情形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928


附件

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

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整治的8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筑、屋顶承重构件、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建筑、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建筑,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六、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七、存在未安转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严重电器隐患。

八、耐火等级为三级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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