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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房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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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白塘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白塘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房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近期多起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为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平安幸福创造良好环境,制定《通知》,全面清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区域,深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十分必要。

  二、起草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民房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姚娟、派出所所长薛建成担任,其他镇两委成员、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村主干任组员。

  (二)整治重点:民房和居住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三)步骤及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前)。全镇召开大会按照区消安委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分解任务。

  2.排查登记阶段(2月26日至3月15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3.深入整治阶段(3月16日至6月30日)。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民房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4.验收总结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自查验收,于8月28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排查整治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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