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一、背景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重点
结合我镇实际火灾形势,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6类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以鞋服制造为重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经营性自建房等。
(四)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石化园区,化工园区,仓储物流企业,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等。
(五)“三合一”场所。居住人数超3人(含本数)的经营和住宿合用类沿街店面、生产储存和住宿合用的自建房等。
(六)突出风险场所。我区“小火亡人”高发的存在较多电气火灾风险隐患的老旧居民住宅小区。
三、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2023年7月10日前)。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社会企业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并按规定主动报告。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组织会议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评判标准,严格组织实施,做到有手册、有培训、有清单、有会商、有运用,确保隐患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张亮
联系方式:13480345461
联系地址:白沙镇白沙西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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