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2018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白政〔2018〕116号文件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
二、时间、步骤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从6月初开始,原则在9月底前结束。换届选举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三、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换届选举。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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