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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涵江区2021年城乡除“四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涵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1-03-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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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涵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涵爱卫委〔2021〕1号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

  为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涵江区2021年城乡除“四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涵江区2021年城乡除“四害”工作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莆政综〔2015〕125号)、市爱委会印发的《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莆爱卫〔2015〕7号)和《莆田市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莆爱卫〔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建设美丽涵江,区爱卫会决定在全区城乡开展以灭鼠、灭蚊、灭蟑螂、灭苍蝇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总要求,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采取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定期监测四害密度,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消杀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为建设美丽涵江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标准

  全区鼠、蚊、蟑螂、苍蝇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要求。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内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抽查各类场所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粮库、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鼠防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包括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点、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路沿线两侧、学校、单位院落、住宅外空地等)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个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个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灭苍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个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存在蝇类孳生地。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3月下旬):按照市、区爱卫会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驻涵)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年度的爱国卫生活动方案和除“四害”工作计划,确保全年除“四害”工作顺利推进;开展老鼠栖生地(包括鼠患活跃地)和蚊子、蟑螂、苍蝇孳生地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有效开展除“四害”工作夯实基础;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抖音、户外电子屏等载体宣传除“四害”知识,开展除“四害”专项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认真学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全面了解病媒生物的形态特征、生态习性、社会危害和防制知识,在全区营造人人讲卫生、个个参与除“四害”氛围。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的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

  2.全面准备(4月上中旬):发动全区干部职工、市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参与除“四害”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对除“四害”骨干和施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除“四害”技能,做到合理投药、科学施药、足量给药,增强除“四害”效果;建立除“四害”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机制,按照市爱卫办的要求,实施除“四害”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采购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物和环保不达标的药物,不得使用未通过ISO9001认证企业的药品,不得室内、室外消杀药物混用,不得由施药方自行选择采购药品。

  3.环境卫生整治(4月中旬):环境整治是除“四害”最基本、最重要、最彻底的手段,也是除“四害”最有效的措施。整洁干燥的环境使“四害”尤其是蚊子、蟑螂和苍蝇无处孳生、无处藏身。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驻涵)各单位要发动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室外环境卫生整治和室内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消灭“四害”孳生源头和栖身、藏身之地。

  4.集中消杀(4月下旬-8月下旬):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驻涵)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防制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集中组织大规模消杀活动,全面搞好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五小”场所等各单位除“四害”工作。各单位要在区爱卫办统一时间内组织进行“3+2”轮除“四害”施药消杀,即每年3轮正常消杀,时间由市爱卫办统一确定。另外在全市部署的统一消杀时间前、后酌情各增加一次集中消杀,以增强消杀效果。

  今年除“四害”工作三轮集中消杀时间初步安排:

  第一轮施药:4月19日至4月23日。

  第二轮施药:6月21日至6月25日。

  第三轮施药:8月23日至8月27日。

  每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第三轮施药后要在9月上旬开展一次总体灭效监测评价,针对薄弱区域和重点区域进行补缺补漏巩固,确保消杀效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驻涵)各单位要按照毒饵盒布放要求,规范投药。对往年布放毒饵盒重新整理,及时补缺补漏,特别是作为灭鼠规范化试点的小区,要带头做好合理布放毒饵盒、规范投放鼠药工作,推动全区鼠药投放标准化、规范化。

  5.巩固提升(9月-次年3月):由于莆田地处亚热带,加之气候变暖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蚊子、苍蝇、蟑螂的生衍和繁殖期,仅靠每年三轮集中投药解决不了除“四害”根本问题,要树立全年不间断的除“四害”观念,做到全年防治,不断巩固提升除“四害”成效。适时总结评判成效,对全年各阶段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及时指出不足,促进除“四害”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除“四害”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要在区爱卫会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突出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区爱卫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作用。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除“四害”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成效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切实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活动顺利进行。

  2.区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设除“四害”知识宣传专栏和宣传专题,积极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的好人好事和除“四害”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区掀起爱国卫生活动高潮。

  3.区委文明办:把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窗口考评内容,通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除“四害”工作有效开展。

  4.区发改局:把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同布置、同推进。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项目策划与运作,在不断增加政府支出的基础上,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到公益事业中,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弥补政府投入不足。

  5.区财政局:把除“四害”药品采购经费按照“市级人均1元、县区人均3元、镇街人均5元”的要求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预防疾病、保障健康;鼓励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基础上,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除“四害”工作,形成除“四害”投入的多元机制。

  6.区住建局:负责市政工程(含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下水设施、污水管网)鼠防设施建设的标准落实、完工验收和维修维护工作;把鼠防设施建设纳入各类建筑物尤其是居民住宅小区(含房地产公司开发楼盘、政府旧城改造安置房)建筑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内容,推动鼠防设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把除“四害”工作纳入物业小区管理和物业公司年检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通报,推动小区除“四害”工作落实。

  7.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并督促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切实提升农民尤其是落后村庄农民的人居环境,夯实除“四害”工作基础;发动农民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营造健康农村环境。

  8.生态环境局:加强环保宣传,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习惯;加大涉水工业企业排污执法治理力度,防止黑臭水体发生;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理,防止“四害”孳生。

  9.区卫健局(区爱卫办):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评比通报等工作;制定除“四害”工作具体措施,推动除“四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抓好除“四害”业务指导,实现除“四害”用药准确、施药科学,提高除“四害”成效;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健康意识;定期组织鼠、蚊、蟑、蝇密度检测和除“四害”效果通报,推动除“四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0.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除“四害”工作的布置、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11.区民政局:把除“四害”知识宣传和除“四害”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

  12.区公安分局: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支持除“四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化解除“四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为全区除“四害”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13.区教育局:把鼠防设施建设纳入全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硬件建设内容,加强日常维修、维护,确保鼠防设施建设完善、使用正常;在中小学校园开辟除“四害”知识宣传,讲清、讲透老鼠、蚊子、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提高师生除“四害”意识;制定校园除“四害”措施,确保校园除“四害”制度落实,维护师生健康。

  14.区文旅局: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景区的除“四害”设施建设和工作布置、督促、推进工作,确保除“四害”制度有效落实;负责运动场馆鼠防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日常性除“四害”工作,落实每次重大赛事前、中、后全周期消杀机制,鉴于赛事特殊性,倡导引进专业消杀公司(PCO)规范消杀,防止传染病借赛事之机传播扩散,导致蔓延。负责运动场馆鼠防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日常性除“四害”工作,落实每次重大赛事前、中、后全周期消杀机制,鉴于赛事特殊性,倡导引进专业消杀公司(PCO)规范消杀,防止传染病借赛事之机传播扩散,导致蔓延。

  1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企业和食品药品流通链条的鼠防设施建设和除“四害”制度落实工作,严防食品药品污染。

  16.区人社局:开展《劳动法》宣传,禁止业主单位使用未成年人(童工)参与除“四害”消杀药物的生产、销售、运输和消杀等工作;鼓励并支持雇主为参加消杀的专兼职人员提供工伤保险,解除后顾之忧。

  17.市医保局涵江分局:负责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和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协调。营造浓厚除“四害”宣传氛围,提高市民除“四害”意识。

  18.区水利局: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促进水体流动,防止蚊虫孳生。

  1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交车站鼠防设施建设和除“四害”工作,树立交通运输行业窗口除“四害”标杆;在各公交站点设立除“四害”专题宣传栏,公交车悬挂、滚动播放除“四害”宣传标语,营造浓厚除“四害”宣传氛围,提高市民除“四害”意识。

  20.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推进全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鼠防设施建设、维护,抓好日常性除“四害”工作,确保销售商品特别是食品卫生。

  21.区执法局: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从源头消灭老鼠藏身和蚊蟑蝇孳生之地;重点对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的鼠防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消杀灭鼠工作;加强市容环境清扫保洁特别是居民住宅区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23.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宿舍区及公共区域并指导区直部门机关大院除“四害”工作;规范鼠药投放、蚊蟑蝇消杀,发挥政府机关除“四害”带头和示范作用,逐步引用专业消杀公司(PCO)实施机关单位科学用药、规范消杀。

  24.区总工会:印发《全区职工积极投入爱国卫生运动倡议书》,发动全区职工积极、自觉参加除“四害”工作,人人动手、个个参与,在全区掀起除“四害”高潮。

  25.团区委:动员并发动全区青少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自觉养成“讲卫生光荣”好习惯;组织除“四害”知识竞赛,掌握除“四害”基本常识;开展“小手拉大手、全家齐动手”消灭“四害”活动,营造舒适、健康的家居环境。

  26.区妇联: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四害”的危害、影响与消杀知识;动员发动全区妇女开展经常性家庭卫生大扫除,为有效除“四害”奠定基础;倡导妇女建立居家常态化除“四害”机制,做到居家卫生,“四害”难侵。

  27.乡镇、街道、管委会:落实城乡除“四害”工作主体责任,制定爱国卫生活动方案和除“四害”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城乡除“四害”工作;按照除“四害”药品采购经费“县区人均不低于3元、镇街人均不低于5元”投入要求,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确保除“四害”资金投入;全面实施除“四害”药品区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镇街及各区直单位向区消杀站采购。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各种公众媒体加大爱国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宣传力度,浓厚全区爱国卫生活动和除“四害”工作氛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消杀队伍,在区爱卫办、疾控中心指导下规范消杀,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着装(消杀服装)、统一配药、统一施药,确保消杀安全和消杀效果。有条件的单位鼓励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PCO)实施科学用药、规范消杀,增强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除“四害”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健全组织机制、投入机制、督查机制入手,认真制定爱国卫生运动方案和除“四害”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辖区除“四害”工作。区直(驻涵)各单位要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靠前抓,在做好本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并督促所辖单位和乡镇、街道、管委会对应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按照本方案的分工,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共同做好除“四害”工作。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除“四害”工作量大面广时间长,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个个参与,才能取得成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驻涵)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宣传教育入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短信、社区宣传栏、户外电子屏等媒介,加大除“四害”宣传力度,普及鼠、蚊、蟑、蝇的危害、除“四害”方法和除“四害”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市民群众参与除“四害”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科学性,在全区形成浓厚的除“四害”宣传氛围。

  3.整治环境,科学除害

  除“四害”工作要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并举、预防与控制同抓、治标与治本兼管的原则,综合施策、科学防治。环境整治是除“四害”的根本,各地各单位要以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发动干部职工、市民群众、中小学生大力开展室内环境卫生大扫除,户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的陈年垃圾、临时堆积物、丛生杂草,组织居民翻瓶倒罐、清理明沟暗渠积水、堵塞鼠洞和“四害”通往室内的通道,彻底消灭鼠、蚊、蟑、蝇赖以生存的环境。药物消杀要在区疾控中心和消杀站的指导下,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和浓度适中、滞留时间长、无恶臭怪味的高效灭蚊、灭蟑、灭蝇药物,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

  4.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城乡除“四害”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进行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确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区爱卫会将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公布。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也要组织开展督导,在每次统一施药前后按《福建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将各阶段的完整资料上报区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天翔、陈毓燊

  联系电话:0594-3311651

  邮箱:awb351111@163.com

 

  附件:2021年莆田市城乡除“四害”施药消杀情况报表

 

附件:

2021年莆田市城乡除“四害”第  轮   施药消杀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施药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培训施药人员(人次)

 

已出动施药人员(人)

 

施药队伍(支)

 

投入资金(万元)

 

消杀面积(平方公里)

 

使用器械(台、件)

 

发放宣传资料(张)

 

宣传栏(个)

 

用药数量

灭鼠药(公斤)

 
 

杀虫剂原药(公斤)

 
 

蟑螂药(包)

 

密度监测

灭前

灭后

鼠密度

   

蚊密度

   

蝇密度

   

蟑螂密度

   

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

备注:1、该报表填写数据为当轮次施药情况;2、该报表请于每轮统一除四害结束后10日内填写完整报区爱卫办。传真电话:3390021,电子邮箱:awb351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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