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福建银保监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21〕30号)。
(二)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参照执行。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三)补助内容: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5万元(含)以下贷款进行贴息。
(四)补助标准:执行期限,2021年3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五)申报程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用于对脱贫户申请的贷款进行贴息,按照“脱贫户申请、镇村审核、农商行审批发放贷款、贴息还款”的流程进行。
二、资金分配公开
三、资金审核情况公开
(一)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一)
(二)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二)
(三)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三)
(四)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四)
(五)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五)
(六)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六)
(七)涵江区2025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七)
监督电话:0594331555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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