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6号)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农作物的种植主体(农户)。
3.补贴内容:对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农作物的种植主体(农户)进行补助,使用加厚高强度农膜每亩补贴标准为20元,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标准为90元。
4.补助标准:加厚高强度农膜每亩补贴标准为2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标准为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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