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55号)
2.补助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的培训时长一般为3-5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其中,在本县(区、管委会)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本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到本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50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上级下达培训任务、确定培训承办机构、组织学员开展培训、验收通过给予拨付”的流程进行。
二、确定培训机构公开
三、项目实施公开
1.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
2.项目地点:涵江区萩芦镇、三江口镇、白沙镇
3.实施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4.承办单位: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5.项目内容:分别在萩芦镇政府礼堂、崇福村、官林村,三江口镇新兴村、芳山村,白沙镇政府会议室、澳东村举办培训3期7个班,共322人(最终人数待验收后确定)。
6.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预计总费用3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7.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项目进度为100%,财政资金待验收后确定金额再申请拨付。
8.项目时限:2025年9月29日。
咨询电话:0594-3312862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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