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119号)。
2.补助对象:挂牌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3.补助内容:委托服务项目、代理代办项目、对接服务项目、市场拓展项目。
4.补助标准:30万元。
5.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挂牌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进行申报。(二)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单位及申报的项目内容进行审定,并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三)项目批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党组进行批复。(四)项目验收。项目批复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批复内容和工期组织实施。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批复内容进行验收。
咨询电话:0594-3581626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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