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能〔2024〕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2〕27号)。
2.补助对象: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
3.补助内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资金用于全区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调查、重金属超标风险评估、国控和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例行采样、检测、评估等。
4.补助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任务量,按不超过实施方案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5.申报程序:政府服务采购按照“公开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时发放”的按合同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3589610(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331218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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