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农建函〔2021〕1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5号)等。
2.补助对象: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3.补助内容:项目主要实施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及商品有机肥等。
4.补助标准:2019-2021年实施项目亩均补助标准1600元,2022年增加投入历年结余资金亩均补助标准增加至2600元,2023年亩均补助标准2400元。
5.申报程序:项目申报主体为乡镇,区级下达任务,并统一委托设计单位,乡镇根据各村需求,对拟建设的村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分析,选择建设区域,并征求各村群众建设意见,开展项目设计。
咨询电话:0594-3589610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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