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田设施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建〔2023〕7号)及《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涵江区高标准农田设施灾损保险工作的通知》(涵农综〔2025〕84号)相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支公司签订了高标准农田设施财产综合保险协议,投保总面积为23303亩,总保险费为157539.2元。
为确保高标准农田设施财产综合保险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拟向该保险公司拨付上述保险费,其中150000元从2025年初预算安排的农田设施保险资金中支出,剩余7539.2元从追回的2020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资金中支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逾期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58961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