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涵江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涵农综〔2023〕195号年《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涵农综〔2024〕10号)的资金分配方案,经萩芦镇研究同意,用于樟洋村农田灌溉溪道清理修缮及拦水坝的加固修复工程。该项目2024年9月11日完工并验收,现拨付项目扶持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列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款项1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款项10万元。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3920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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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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