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93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塘镇申报的白塘农文旅片区项目清单,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拟下达2024年木兰溪流域乡村振兴重点片区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白塘农文旅片区发展。
白塘镇要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示范片区创建水平。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3日-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56692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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