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号)文件精神,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新墩村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东大村于2024年8月2日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为30.3639万元。新墩村于2024年7月27日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为9.82万元。根据江口镇提交的报账申请材料,经研究,拟拨付江口镇东大村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9.4529万元、新墩村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万元,共计38.452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2月21日-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43312185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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