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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106号)文件精神,现拨付国欢镇潭尾村市级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8.5677万元,用于开展乡村“五个美丽”项目建设等。请国欢镇加强指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2月6日-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4-3566920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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