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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调整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萩芦镇梅洋村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

来源: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3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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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号)文件精神,拟补助我区萩芦镇梅洋村江氏民居环境整治项目,原建设内容为:依托梅洋村江氏民居,修缮厝体,整治古民居厝院及周边环境,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总投资19万元,补助17万元。

  现因区文旅部门已着手修缮江氏民居,为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并根据当前梅洋村现有路灯易损坏、耗电大、村级运行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经梅洋村委、萩芦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并公示,申请将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路灯提升,以节能减排,节约村集体电费支出,切实提高项目效益,变更情况详见附表。

  现对该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30日-10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项目调整情况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变更后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时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1

萩芦镇

梅洋村

梅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依托梅洋村江氏民居,修缮厝体,整治古民居厝院及周边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根据梅洋路灯实际情况,改造村内路灯,提升梅洋村人居环境。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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