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赤港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我区《2025年稳定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十一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一条措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态势,确保完成2025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六条措施》(莆农规〔2025〕2号)通知,结合本区粮油生产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压实粮油生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属地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稳面积、攻单产、提质效的总要求,抓细抓实目标任务数的落实。3月10日前将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分解到乡到村,序时推动粮油生产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粮食面积5.7万亩、产量2.4万吨、大豆面积0.39万亩、油料面积1.24万亩的底线目标任务。对扩面增产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目标、政策措施不力的乡镇(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开展调研指导、调度分析、提醒通报等形式,常态化推动落细落实粮油生产。
二、多渠道挖掘扩种潜力。鼓励采取推进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充耕地复垦种粮、轮作间作套种粮食等措施,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统筹年度耕地地力保护和财政资金,对辖区内连片种植粮食(含早稻、玉米、大豆、中稻、旱稻、再生稻、甘薯等)30亩以上的主体(含大户),予以50元/亩补助,对秋冬马铃薯予以100元/亩补助,对晚稻予以300元/亩补助,支持推广一年多熟种粮模式,提高复种指数。
三、持续支持区级示范片创建。整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资源,扶持14个区级粮食高产优质示范片创建,确保发挥点带面作用,推动全区粮食单产提升。推广水稻精量播种技术、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技术等主推种植技术,提高水稻单产水平。
四、持续强化扶粮政策。落实省级规模种粮补助:对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主体(含大户),按早稻实际面积予以最高奖补200元/亩;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最高奖补100元/亩。配套市级规模种粮补助政策:支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种植达20亩以上的,对早季沿海旱地和山坡地规模种植早甘薯、大豆、玉米、旱稻等粮食作物,每亩予以补贴300元;对山区规模种植中稻、甘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每亩予以补贴300元;对晚季和秋冬季规模种植晚稻、再生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每亩予以补贴300元;对规模种植晚稻和秋冬种马铃薯2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在每亩上述种粮补助300元的基础上,每亩再叠加补助300元。
五、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对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集体2024年度投资撂荒耕地(2021年4月基础台帐内的撂荒地)复垦规模10亩以上,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且平均亩产不低于上年当地平均亩产90%的,经区农技部门组织验收后,在参与其他稳粮补助措施的基础上,每亩给予叠加复耕补贴600元。
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及时兑现资金。继续开展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助,对农机服务主体在莆田市范围内进行水稻机械插秧作业补贴,机械插秧设备必须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并能提供北斗终端采集的机械插秧作业信息图,单个服务主体申报机插环节作业面积不少于200亩,经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每亩不高于20元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最多补贴不超过4万元。
七、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财政保障管护资金需求,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投入;实施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实施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应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等,着力改良土壤,提高耕地地力。
八、加大种业创新主体培育。鼓励辖区内农业主体对接科研院校实施优质粮油种质资源技术成果转化,为良种繁育、筛选提供用地支持。在种业(苗)企业对辖区内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示范、提纯复壮和繁育等项目建设,在取得市级项目立项补助的基础上,每个项目区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经费奖励。
九、落实应急种子储备保障。做好区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落实应急种子储备年度专项资金预算16万元,开展可供种植1万亩的农业救灾种子代储采购工作。
十、加大金融服务支持。推广“兴业惠粮贷”“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降低粮食生产融资成本。全面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继续实施马铃薯、玉米、花生、油菜种植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粮油生产风险保障水平。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水稻种植(物化)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玉米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种植(物化)保险、花生种植保险和油菜种植保险保费分别为30元/亩、15元/亩、50元/亩、40元/亩、20元/亩、40元/亩、12元/亩,中央、省、市、县(区)财政补贴为35%、35%、5%、5%,农户承担20%。
十一、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减损。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协作,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农业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全市一张图,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加强水稻机收减损监测调查,进一步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有效降低机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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